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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公证处公证买二手房,为什么公证处要屋主的老婆家兄弟姐妹和小孩到场?(屋主老婆已去世有死亡证明)

房产证上姓名是屋主本人,他们家有一女儿,我就感到奇怪是不是公证处不想办理?公证处给了单子(死亡了不算,已有证明):屋主本人(屋主老婆去世),屋主女儿,屋主老婆哥哥的老婆(屋主哥哥已去世)及他家两个女儿,儿子 ,屋主老婆的妹妹。总共7人,七人啊! 必须全部到场。公证处说这些是这个房子的继承人,气的我不要不要的。 什么意思到底什... 展开
孙凯文|2015-09-24 17:2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快乐男主妇

1、第一继承顺位: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继承顺位: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你对照下,是不是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只要有,第二顺位的那些人就无权继承该财产。2、房产证不能说写谁名字就谁的。结婚后买的房,不管写男还是女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明文规定的。
2015-09-24 17: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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