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的房产是否可随意要回?
您好律师:经朋友介绍认识一异地男人,并确定恋爱关系,期间男方一直在女方所在城市家中居住,并想在女方城市发展,女方为其介绍了发展项目,但男方后来说资金不足放弃了,要求女方辞职去男方的城市,同时又赠予女方一套房子作为辞职以后的保障(在女方居住的城市),另外,男方找女方的儿子帮其儿子办事,为女方儿子买房交了首付,后因男方性变态,女...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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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由于相关的信息不足,无法作出详细回答。 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展开
2015-09-21 13: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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