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产权登记事宜
产房时间为:2013年11月28日合同中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符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提交产权部门办理房产证,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商品房交付后90日内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双方同意按第3项处理。第3项的内容为:因甲方原因导致该房屋未能在产权转移登记后90日内取得产权证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购房款总额的千... 展开
产房时间为:2013年11月28日合同中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符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提交产权部门办理房产证,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商品房交付后90日内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双方同意按第3项处理。第3项的内容为:因甲方原因导致该房屋未能在产权转移登记后90日内取得产权证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购房款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继续履行合同。2015年2月左右,交了购房发票(是全款购房,没有贷款),并领取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复印件。现在已经是2015年9月了,打电话问开发商要发票和房产证的原件,他说要在9月底才能把资料交到柜台上办理。关键是现在开发商处处欠债,担心会不会是把我的房产证拿去抵押去了。现在应该怎么维权,谢谢律师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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