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出卖手续问题
请问专家,我第一次婚姻后买了一套房子,产权人是我。第二次婚姻离婚后协议还是我所有。现在我想卖掉房子,需要办理析产吗?需要前妻到场吗?
其他答案
一、买卖: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 展开
2015-09-08 10: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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