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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我与2011年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商品房认购协议,口头承诺2012年3月交房,并承诺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认购协议上没有写明交房日期,也没有注明必须公积金贷款,并且交了7万定金,但是房地产公司交房日期一拖再拖,直到最近才说要2014年交房,而且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让我们转成商代,本人的公积金贷款条件是具备的,而且他们楼盘一共建... 展开
quan860214|2015-09-07 13:1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wo2beijing

开发上属于欺诈行为,你可以要求撤销该协议、退还定金。
2015-09-07 14:07
来自北京市

梦里挑灯看天

合同应认定无效除非对方在一审终结前取得该证件
2015-09-07 14:01
来自北京市

我叫三好

无效,买家有权退款退房
2015-09-07 13:54
来自北京市

hlx999

《最高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我的补充: 2013-09-05 17:44
2015-09-07 14:20
来自北京市

Office文档

“不得以任何理由退房”系霸王条款,无效。他们未取得预售房资格就售房,该认购协议无效,你可以要求退定金。
2015-09-07 13:36
来自北京市

liangyifei

由于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预售证,他们没有取得此预售证就与你们签订上述认购协议,你们可以欺诈撤销这合同,并且要求返还定金。
2015-09-07 13: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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