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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合同特别备注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特别备注1. 买方在办理国土局交易过户过程中可指定任意本体人之一2.卖方收到全款后配合买方在国家认可的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给买家3. 卖方在后期如买方有需要则必须配合办理转让的相关手续请问1.这三条备注有没有与国家规定有抵触2. 买方曾口头说房子代他儿子买,卖方也是因为这原因才与她签合同。... 展开
曹燕生了|2015-08-28 15:0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报领爱你

第十五條第1款建議固定買家姓名,否則根據15.3條在實際操作過戶時可能會増加賣方之工作量。
2015-08-28 15:30
来自北京市

213yisheng

没有抵触,指过户给买家
2015-08-28 15: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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