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买卖可以公正给第三者吗?我和老公是异地再婚,他在我们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屋,房产证是他的名字,但还有我弟弟的0.5%的份额。当时因为我们是第二套房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就请我弟弟帮忙,我们来享受这个优惠政策的便宜。但是房屋共有人必须有我弟弟的名字,这样才能以弟弟的名字贷款。现在因他的原因要离开我们买房的居住地回到他的家乡生活。他找我协商离婚,因为这套房屋是按揭贷款购买,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目前每月需还 展开
房子的买卖可以公正给第三者吗?我和老公是异地再婚,他在我们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屋,房产证是他的名字,但还有我弟弟的0.5%的份额。当时因为我们是第二套房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就请我弟弟帮忙,我们来享受这个优惠政策的便宜。但是房屋共有人必须有我弟弟的名字,这样才能以弟弟的名字贷款。现在因他的原因要离开我们买房的居住地回到他的家乡生活。他找我协商离婚,因为这套房屋是按揭贷款购买,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目前每月需还贷款2000元。他打算不要这套把房屋,把它低价处理以减轻他还贷款的压力,卖房子的钱除去还银行现有的贷款外,剩余的部分作为他离婚的补偿金额给我。但由于他已经回他老家带孙子,没有时间来房子所在地履行卖房手续,只有委托我全权去卖这套房,前提是:去公证处公证房屋的卖房权益属于我以后,马上就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请问:1.老公把房屋买卖权公正给我后,我有权卖房并合法的收到他给我的补偿金吗?2.等我和他办理了离婚手续后,万一他又想收回房屋或承诺的补偿金,公正还有效吗?3.卖房后剩余的现金是否算我自己个人财产?4.办理.怎样的公正才能使我的权益合法有效?请老师详细解,答,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