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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8人,父母2010,2013去世,去世前遗嘱公证,把房产给其中5人。但是房产一直没有过户。2

兄弟姐妹8人,父母2010,2013去世,去世前遗嘱公证,把房产给其中5人。但是房产一直没有过户。2014年5人中去世一人,他的后代是否有权继承祖父母房产?现在房产应当分成5份还是4份过户给后代?
zshaihua|2015-08-15 09:2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天虹帝国

您好,应该分成5份。继承从最后一位老人过世时已开始,这5人已共同继承了父母的房产,那么在分割遗产时已过世子女的份额应由其子女来继承。
2015-08-15 10:17
来自北京市

任辰

可以代位继承,你的具体情况?
2015-08-15 10:02
来自北京市

新房汪同学

其后代有权利继承,应该分成五份
2015-08-15 09:56
来自北京市

shi0072459

后代有权代位继承其父母应当继承的份额。
2015-08-15 09:45
来自北京市

团购小叮当

你好,5人中去世一人的子女有权继承其父母房产,房产应当分5份。
2015-08-15 09: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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