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8人,父母2010,2013去世,去世前遗嘱公证,把房产给其中5人。但是房产一直没有过户。2
兄弟姐妹8人,父母2010,2013去世,去世前遗嘱公证,把房产给其中5人。但是房产一直没有过户。2014年5人中去世一人,他的后代是否有权继承祖父母房产?现在房产应当分成5份还是4份过户给后代?
其他答案
您好,应该分成5份。继承从最后一位老人过世时已开始,这5人已共同继承了父母的房产,那么在分割遗产时已过世子女的份额应由其子女来继承。
2015-08-15 10: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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