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这种情况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吗

我有一个门市房在2010年签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如甲方房屋卖出,给乙方一个月时间搬出,返还剩余租金。合同到2011年止,以后承租方一直在使用,在这期间房费涨了两次但是一直未签订合同,双方也未有异议,现在租期还有一个月到期,承租方又把下一年的房租交了,还是没写合同,交完没几天我的房子卖了,定金都交了,我要承租方搬出并把已交的下... 展开
amylovema|2015-08-12 11:1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水至清则干净

本人认为,你构成违约,建议协商处理,以免承担不利后果
2015-08-12 11:43
来自北京市

盖拉府

不属于违约,不承担赔偿义务,可以诉讼要求其搬出,
2015-08-12 11:3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