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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财产继承问题

我和丈夫徐绍基,于1986年用自己的钱购买了一所位于新疆塔城市花园街137号的房院,并把丈夫的父母亲及他们的老母亲,共计三个老人从农场接到市区我的房院赡养照顾了近三十年,还有一位丈夫个哥哥的儿子,从4岁到34岁都由我们夫妇养活。丈夫的父母亲有退休工资,丈夫的两个哥哥也未付过老人的生活费,他们的吃、穿、住以及看病都由我们夫妇二... 展开
w9660|2015-08-07 12: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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