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办理房产证(西岸水城)(来自苏州西岸水城小区)
本人在昆山西岸水城买了一套房,2012年元旦交的房,到2013年7月房产证才办理好,但土地证还还没有办理好。购房合同上约定交房90内把房产证办理好,如未办理好,则向买方支付已购房款的0.1%(大概是这么多,因为合同不在身边)支付违约金。但是拿房产证时问开发商这个违约是怎么处理时,开发商(江苏州恒泰)说他们是不会负违约金的,因... 展开
其他答案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 展开
2015-08-04 18:42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