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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不付违约金,为收物业费,不给我办产权证的发票。

合同交房日2013.3.31前,确认交房2013.4.24。按约应付3744元违约金,但交房时不付物业费不给我房钥匙。我主张3744元与1200一年的物业费相抵,因为房产与物业公司老板是同一人,但他们不给我换开,办产权证的发票。我该怎么办?
盖瑞他|2015-07-19 09:1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给你好看不坑爹

两者属于不同性质的费用,原则上不能抵扣,对方同意的除外
2015-07-19 09: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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