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求助:房屋租赁过程中产权人发生变化如何处理?
房产证所有人为B,A和B为夫妻关系。我通过中介介绍,签订租房协议,签订合同时A B未离婚。合同文本上A为代理人,出租人为B。现在合同还没有到期,但A与B离婚了,房屋判决给B。B主张:当时的合同未经她本人同意,为A私自签署,要收回房屋。我只是租房子,无法证明当时B是否授权给了A,请问我作为承租人能不能继续使用房屋到合同到期?谢... 展开
其他答案
1、你就说“住了一年,你说你不知道,法官也不信啊”,再说“你要是想让我搬就好好说,别忽悠人”2、先说结果,租房合同是你和B或AB之间的,而且你还可以在合同期内继续住(取决于离婚前房子是谁的,但这不影响B是否要遵守你和A签的租房合同)3、再说原因3-1、住了一年,B说不知道、没委托A代理出租房屋,法官也得信,所以法官很可能认为这事是代理,所以合同的出租方肯定是有B一份3-2、夫妻一方代另一方出租房子 展开
2015-07-15 16: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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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照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你作为承租人当然可以使用租赁物到期。2、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形成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其债务的清偿责任。即使现在AB夫妻关系已经终止,但由于你们合同之债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作为债务人,A/B方应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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