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2003年公证转让,未过户,今年买主要过户,协
房屋2003年公证转让,未过户,今年买主要过户,协议中有一条: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前,乙方入住该房后,所发生的电视、卫生费由甲方垫付,然后由乙方据实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与甲方结清。所涉及水电费乙方入住后,由乙方承付,乙方入住前的水电费由甲方承付.乙方从2012年才补给甲方水电费,直到现在基本补齐.造成甲方再购房需承担二套房贷...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甲方不可拒绝过户和收回房尾,而应按照购房合同与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对于乙方延期补给水电费,甲方可要求乙方交付违约金。
2015-07-14 11: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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