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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劫贫济富”么?

鸭梨很大2010|2015-07-13 11:2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黑色笑话

有一个小故事, 兔子月薪5千,打算用20万建一个窝。 狼不允许,说私自建就是违章建筑,只允许向王八买。 王八是搞房地产的,先用20万贿赂狼取得开发权,再用50万元向狼买这块地,投资10万元把兔子窝盖好,向兔子要价200万元。 兔子拿不出这么多钱于是向狐狸借200万元,连本带利300万,20年还清,兔子全家二十年给狐狸打工。 狼、狐狸、王八都挣了钱,只有兔子亏,连孩子也不敢生了。 兔子越来越少 展开
2015-07-13 11:35
来自北京市

石老人租房

看待这种金那种税,甭听他说得多利国利民,只要把握住一点:这种背后没有强大力量推动完全不可能施行的事情,如果背后没有巨大的利益,谁去弄?政客,如果过于理想化是不可能爬到足以影响政策的高位的。换言之,台上在座的诸位,呵呵,是吧...如果不是有巨大的预期收益,谁愿意弄?
2015-07-13 12:11
来自北京市

花间酒同志

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个人按照1:1比例出资,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由个人持有,按年计息,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提取。我很好奇为什么最近有一股怪声音在使劲黑公积金。曾经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出台之前社会保险也不是完全强制性缴纳的,有没有人能回忆一下那时候是不是有相当多的企业不给员工参保?那么这部分没缴到社保基金的钱,企业是不是都乖乖发给职工个人了?我印象中,似乎是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才有了一些企业 展开
2015-07-13 12:02
来自北京市

mmyy1988

其实为什么是“劫贫济富”上面的图已经说的比较清楚了,但是下面的答案里的某些原因我认为不一定对。 我们可以从住房公积金的产生和变迁的角度说说这个问题。在1949年-1987年,我国对城镇职工主要实行的是“低房租、高补贴、福利制、实物分配”的住房制度,那会儿的住房基本上是政府买单,它被看做是福利品而近于免费,租房的租金不是以成本而是以承担能力来确定。1970年代末全国城市每月公房租金是0.1 展开
2015-07-13 11:54
来自北京市

侠客联盟

公积金就是变相的税收。不同于真正的税收,公积金应该取消。
2015-07-13 11: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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