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应对物业公司不允许封阳台的临时规约?
新买房临近机场,晚上噪音大,咨询物业希望能同意以隔音玻璃封闭机场方向阳台,被物业以破坏建筑外立面为由拒绝,那么问题来了1 个人住宅的阳台是否属于建筑外立面范畴?2 封闭阳台是否是破坏外立面的行为?3 开发商拟定的临时规约有以下一条“阳台允许安装隐形防盗网,不允许安装其他材质及形式的防盗网”是否包含了不允许安装阳台隔音玻璃的含... 展开
其他答案
感觉现在封阳台,安装防盗窗什么的,一味的禁止是不可能的,建议直接统一标准,合理优化,这样才能做到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双赢。。。。。。。按着我们现在这里的做法是,物业公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私下和业主达成口头上面的默认,比如说封阳台的铝合金材质,玻璃的规格颜色什么的,大家都一样做,不要中间有一户人家用个蓝色玻璃红色玻璃的煞风景。。。或者防盗窗,做成铁艺的那种,那外面望过来也觉得美观的,甚至和外立面的风格 展开
2015-07-13 14: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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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台属于建筑外立面,在规划备案时开发商会明确交房时阳台封不封。2.封阳台当然是破坏外立面的行为。3.包含了允许安装的范畴,就是隐形防盗网。其他未包含的视为禁止。4.临时规约的解释权不是物业公司独有的,属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共同拟定的,在房地产管理处备案的。业主签字同意的。建议:联合所有因噪音影响需要假装隔音设施的业主,去和物业、社区、街道、房管局物业科商议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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