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是零碎的小事,但因此我和室友意见有所分歧。以下是背景:1)这个房子我和别人合租过一年,现任室友加入时,正值原合同到期,我们续签了一年,2014年4月到期。2)我们提前一周通知房东。房东不同意退还押金,另外水电网电视费要求另外结算。3)最近三个月我们养了猫,没有告知房东,走时匆忙,清洁工作做得不好,猫毛很多,还有猫在沙发下... 展开
知道是零碎的小事,但因此我和室友意见有所分歧。以下是背景:1)这个房子我和别人合租过一年,现任室友加入时,正值原合同到期,我们续签了一年,2014年4月到期。2)我们提前一周通知房东。房东不同意退还押金,另外水电网电视费要求另外结算。3)最近三个月我们养了猫,没有告知房东,走时匆忙,清洁工作做得不好,猫毛很多,还有猫在沙发下拉了大便。另外,房门钥匙缺了两把(老室友丢失),邮箱钥匙丢失。4)我们提出帮阿姨在网上发布消息寻找下家,以抵扣部分押金,阿姨断然拒绝。室友和室友的很多朋友都觉得房东太黑,要了押金还要水电网费,不要我们帮忙找下家就是想赚这三千元的押金,在我不在的时候和房东闹了一场,最后等于赖掉约六百多的水电费。我的观念是觉得我们很多地方都理亏,只能说阿姨很不讲人情,不肯通融,但是不能说黑心,这钱我们该给,给了才心安。类似的情况很多,我很迷惑,是我太过厚道,以致被欺负。还是说本身这事就该这么办?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