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完成房产过户手续之后,买方未领取新产权证,买卖双方是否可以反悔撤销转让交易?
本人在2015年3月30日上午 完成房产过户转让,卖方已向我付清所有款项,,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过户手续。2015年3月30日下午 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血崩!我上海的房子112平米,为普通住宅,唯一不满5年,所以上午交了全额的营业税5.5%请各位大神...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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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得认命了,其实从去年年底就风传要调整到满二了,但一直没有实际行动,所以市场只能持怀疑态度。对于你这种情况,建议直接找房产局帮忙撤销,实在不行找他们领导哭诉(你懂的),毕竟好几万。利益相关,我也刚买房,由我缴税,但房产证不满一年呢,所以无所谓了。不好意思,答迟了。如果你第二天直接去房产局找领导,在数据为上传到网上时是可以终止并撤销的。现在7号肯定来不及了。
2015-07-13 13: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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