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城市打工狗,同二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作为弱势一方被规定了各种违约后的罚款行为。想请问各位大神,这样的合同局域法律效益吗?如果,我哦想在合约未满就搬出去住,应该如何?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答案
一、承租人(即二房东)经出租人(即原房东)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即题主)(合同法第224条)。但需注意:1、须经出租人同意;2、未征求出租人意见,但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推定为同意转租(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6条);3、超期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超期部分无效(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5条)。二、承租人(此处指题主)享有以下法定解除权:1、因不可归责于承 展开
2015-07-13 12: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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