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9月19日在加州1885售房部定房并交纳首付,但在定单约定时间内(2013年9月24日前)因开发商原因未与我签订购房合同,多次协商无果后,由于开放商未能继续履行协议,如果按照认购合同第一条款,开发商需双倍退还我定金!但截至到2015年6月,开发商迟迟不履行协议,并且未经我允许,私自出售我所认购房源,并勒索我高额... 展开
我于2013年9月19日在加州1885售房部定房并交纳首付,但在定单约定时间内(2013年9月24日前)因开发商原因未与我签订购房合同,多次协商无果后,由于开放商未能继续履行协议,如果按照认购合同第一条款,开发商需双倍退还我定金!但截至到2015年6月,开发商迟迟不履行协议,并且未经我允许,私自出售我所认购房源,并勒索我高额违约金8万元,这种恶人先告状的行为令人不齿,请问房管部门是否监管不力?而且认购合同上种种霸王条款极不合理,更不用说自己的协议都不履行了!这种欺诈并勒索消费者。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