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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中写明房价抵减两年租金后的价格签合同,合法吗。

梨园馆主|2015-07-10 17: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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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他们会告你违约,认购义务人若无正当理由拒绝订立本约的。存在很大风险,其性质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本人认为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则应当承担预约的违约责任和本约的缔约过失责任,是目前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买卖中的习惯做法,与有意向其购买房屋的购房者签定的书面协议,否则到时他们按认购书里的价格让你签合同,之前交的买方定金就不予 展开
2015-07-10 17: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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