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中国房屋产权为 70 年,但实际 20 年后房屋就已经达到安全使用期限了,之后怎么办?

四海音乐|2015-07-06 10:3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wb725007007

写过一篇《关于50年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与70年土地使用年限的关系》,复制过来如下:随着国民对不动产、产权等的重视,对于50年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与70年土地使用年限的关系问题,近年来逐渐被重视。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研究中心研究员许进呼吁修订设计标准,延长建筑设计使用年限(见《政协委员:住宅设计使用年限应从50年提到70年》,《许进委员:住宅设计使用年限应从50年提高到70年》),主要理由如下 展开
2015-07-06 12:34
来自北京市

soufun-l1222368

这是一个好问题,大问题,也是一个让人纠结的问题。 纠结点在于:按国家有关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为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而2006年建设部(当时叫建设部,现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的关于住宅建筑规范的要求则是,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少于50年,后来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网上在线交流时说,住宅设计使用年限一般是50年。这就出现了一个70年和50年的矛盾。 如何解释并处理这个矛盾,我至今 展开
2015-08-12 13:41
来自北京市

你诗歌的人

这完全是两个问题嘛~产权70年是说对房屋的所有权,只要房子在,就有所有权,过了70年还要可以续期。设计使用年限是盖房子的人预测房屋能在多长时间内安全使用。如果这个房子过了50年墙倒了,那还是房子么?是啊,修呗。50年不是房屋毁灭倒计时,只要不是完全消失,产权就可以存在。我有同学住的房子,民国时候盖的呢,早过50年了,还好好的呢~~
2015-07-06 12:57
来自北京市

jiangshanh

上次和一个建筑商交流,他说这个问题现在还不算问题。因为我国建筑基本等不到五十年就会被拆迁,有很多一二十年就拆迁的。当初盖的大都是三到五层的楼房,拆掉建一二十层的,拆迁补偿不成问题,还有住户因此发一笔。他担心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等这二十层的商品房也要拆迁了,估计还是盖二十层的,面积和原先的相仿——那么建筑费用谁来出?
2015-07-06 11:58
来自北京市

木羽

(1)危房改造,继续居住。 (2)房屋质量太差,已经无法修复,只好拆掉重建,拆迁获得补偿(钱或房)。如果得到的补偿是房子,其产权只剩下50年。 这个过程中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可能会受损,比如要分摊修缮费用,比如拆迁后得到的补偿不足。
2015-08-12 13:42
来自北京市

邓匡子

第一,建筑设计合同上只保50年,所以确实和70年产权差20年;第二,其实目前的施工质量都不怎么样,大概30年左右就会明显老化,所以不用想第一条那么远;第三,至少在北京,已经开始有在拆70年代末的旧楼了。所以其实不用想那么多,没事。3、40年就会拆掉了,不然有不少都会自己塌。不用想50或70年。
2015-07-06 11:54
来自北京市

柠檬瓣2011

◆房屋安全使用期限仅20年?题主太夸张了吧。不能以个别工程质量存在严重弊病的案例以偏概全。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第2.1.7条对“设计使用年限”的定义: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期。第1.0.5条规定普通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为100年。可见,正常设计建造的房屋,使用年限应能超过50年(房屋使用超过50年后 展开
2015-07-06 12:19
来自北京市

*雨希千寻

楼上都是从专业角度答的,我来说个站在消费者角度上答个最实惠的吧现在城市里新建的商品房大多是高楼,住个十几年的,折损了这么年装修、房子都不灵光了,卖了没有什么好舍不得的,作为2手房流通出去,房价涨了那就享受一下涨价福利,要是跌了那就当止损咯。我自己是不爱住旧房子,不被时代淘汰最好的办法就是永远跟着一起进步。
2015-07-06 12:15
来自北京市

centerprest

我是法律门外汉,冒险回答一下。 (以下只针对城市的商品房)产权70年,指的是给国家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的年限,不是指房屋的产权年限。 房屋的产权的年限是永久的,也可以理解成跟国家租了70年的土地,把自己永久产权的房子安在了这块租来的地上。20年后房屋达到安全使用期限了,恐怕有两种做法,一是修补之后接着住,二是拆掉重建(个人(业主)恐怕没能力做这个事情,只有交给房地产开发商去做)。如果房屋使用70年后, 展开
2015-07-06 11:39
来自北京市

铅笔小鑫

楼上说法过时了,现在统一叫征收,不用拆迁这个词了,所以强拆的问题也不存在了。
2015-07-06 11:29
来自北京市
第1-10条,共12条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