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包工头两米高处跌下,脚骨折,主人家应该付多少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无相关说明责任分配。做到大门口贴墙砖时(快全部完工。),不慎从两米高处跌下,家中无人,包工头说脚骨折,主人家并未实际了解情况,包工头说要让主人家负责,请问主人家应该这么办?
其他答案
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主人家应当与雇主(“包工头”)自己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5-07-05 12: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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