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友同居三年,为结婚我让他买了房子写的我名字,前阵子发现他跟别的女的开房,我要分手,他说房子他是出资人分手他就拿走,求问大家我能保住这房子吗??
其他答案
在理,你是可以擁有他的房子,法律支持而已。在情,你不配,偷情他是不對的,但一事歸一事,房子男方出的錢,而你只是名義上的男女朋友,不是說寫上名字房子就是你的,希望你自己將心比心,做人不要太佔有不屬於自己的利益,我也是女人,我也很同情你被背叛的一方,但我寧願你瀟灑一點,不要讓男人瞧不起。將心比心吧。希望你也看開一點
2015-07-04 12: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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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通过你的表述,你们是没有结婚的。这等于你们两人合伙买房子。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登记这种公示的方法宣告权利的存在。个人建议,感情你们没有挽回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房屋登记在你的名下,这在诉讼中对男方是不利的。本身你们的购房合同行为(不知是否交房,是否全款)在法律上也不存在可撤销和可变更的情形。个人感觉,法院会让你交出房屋给男方,毕竟买房子的前提是你们结婚, 展开
想结婚买房子是对的,领了证买房子一样。如果你真爱他,当时为什么不写你们双方的名字,捆在一起就是了。为什么写你名字。现在你什么也得不到,除了浪费了三年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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