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独占房产的理由是否成立
律师您好。我的朋友云姐的母亲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没有遗嘱。老太太生前,云姐和她的妹妹对老太太都是很孝顺。原本给人感觉房子就应该平分,不会出现什么情况。但事情却在前几天出现问题。就是云姐的妹妹提出:将房子给自己,不给姐姐。这个要求连我们这些朋友都惊了,真不知她能找出什么理由。结果妹妹的理由是:姐姐的孝顺她不否认,但姐姐的女儿... 展开
其他答案
妹妹理由不成立。首先,孙女和姑爷不是继承人,没有赡养义务。其次,只要不孽待老人,不存在剥夺继承权的问题,故云姐的继承权是合法的,妹妹不能独占。没有一人和老人共居,所尽的义务差不多,一般均分,多分的理由,也不成立。
2015-07-02 19: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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