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经交了认购定金, 准备去签购房合同了, 在论坛上看到该楼盘附加合同里面有诸多霸王条款, 请问我签合同的时候可以拒签这个附加协议或者要求他们改吗 补充协议,含有严重的霸王条款,且在合同中注明了《补充协议》条款优先于其他条款,这严重侵害购房者的利益。 最重要的两点 一、降低法定的交楼标准。(这些基本收楼条件影响房产证的办理... 展开
本人已经交了认购定金, 准备去签购房合同了, 在论坛上看到该楼盘附加合同里面有诸多霸王条款, 请问我签合同的时候可以拒签这个附加协议或者要求他们改吗 补充协议,含有严重的霸王条款,且在合同中注明了《补充协议》条款优先于其他条款,这严重侵害购房者的利益。 最重要的两点 一、降低法定的交楼标准。(这些基本收楼条件影响房产证的办理,户口迁移,房屋质量等) 法定交楼标准:甲乙双方进行房屋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给有关该商品房的下列资料: (一)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二)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备案凭证。 (四)供水、供气、供电、通邮的永久使用证明材料。 (五)人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六)《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七)《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八)《临时管理规约》或《管理规约》…… 上述文件不全,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乙方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逾期交付责任由甲方承担。 但是在补充协议中,却约定了甲方无法取得以上1-5项文件资料不齐全但已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甲方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换句话,按《补充协议》只要有《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就符合收楼条件了。关于赔偿,每逾期一天仅赔偿50元,且总额不超过房价款的1%。(法定的赔偿:按房价款的0.01%每天支付违约金,直至交付)。 二、办理产权登记证时间在补充协议中注明为540个工作日(相当于两年零两个月),严重拖后,是规定时间(90天)的六倍。 另外 一、装修款没有发票,签订的装修合同中有剥夺购房人收房权利的条款。还会忽悠你签订委托装修公司代收楼的协议书。(换句话说,如果你不及时取消委托的话,你连验楼的权利都有可能会失去) 如下图片: 二、违规将楼宇屋面、外墙、绿地、车位的经营收益权占为已有。按规定:“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外墙、外立面及利用空地无产权的车位等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归全体业主所共有。” 三、物管公司的选聘违背业主意愿,物业费2元/平方,服务严重跟不上,超出物管等级收费标准。 四、违规扣留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