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失宗多久可以给孩子改姓
2006年9月离婚后我们协议离婚女儿归我抚养,男方付了一年的抚养费,到2008年1月就再不支付了,也从来没有看过孩子,男方人也一直也没有音信,我向法院起诉了,可传票也找不到人,请问:如果失棕多久可以给孩子改姓?如果几年后男方出现了来看孩子,还可以追加抚养费吗?
其他答案
你好。第一,公民有姓名权,不过,在公民成年之前,姓名权是由父母代替行使的。离婚与改名字没有必然的联系,抚养费与改名字也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想要改孩子的姓名,需要父母双方的同意,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也需要相应的手续。所以,你一个人不能改孩子的姓名。实践中有自己改的,但是都是通过不正当的途径。并且,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改回原来的姓名。第二,可以向对方追讨孩子的抚养费。供参考
2010-11-13 15: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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