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父母给儿子买房怎么合法正规操作才算是男方个人财产。
婚后男方父母全款买店面,父母想写我一个人名字,虽然结婚了,但是希望这店面房产一辈子属于我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我今天去咨询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似乎和我网络上查的到有很大出入不同。律师的解释是,新婚姻法第三条什么解释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出资人...属于个人财产。这只是法律上的解释,没错,但是实际上买房还是需要去房管局什么的...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实践中房管局有时确实会要求夫妻双方签字,但也不完全是,在广东湛江是允许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这是您的权力。各地规定不一。律师建议如下:1、您可以事先到您所在地房管部门咨询,是否允许登记在夫妻一方 展开
2015-06-25 19: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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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第十八条 展开
父母出全款并登记子女一人名下,是子女个人财产,房管局要求写配偶名或要求配偶放弃是不合法的,房管局无非是害怕你的配偶知情后去闹。你可以和房管局的人解释理论,不行可以去找其法制科。否则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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