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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央产成本价房产买卖纠纷

我家里2005年购买了一单位的离职职工的央产房,购房人与买房人原来是同一个单位的,购房人在买次房产时单位也已分配了 一套该单位的住房,购买的这套房产是同一单位的第二套房产。由于之前单位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所以一些没有过户。今年通知办理房产证,原房主有了其他想法,不配合办理房产证并提出要么退还当时的购房款要么让购房者按照现在的... 展开
rathercarol|2015-06-20 08:0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长江梦雨

作为买方,建议等对方取得房产证后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起诉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登记。
2015-06-20 09:00
来自北京市

宁可网络

请委托律师帮助自己
2015-06-20 08:50
来自北京市

罗马不是天堂

关于购房合同的问题,请具体致电委托律师处理吧
2015-06-20 08:38
来自北京市

口臭大军

不能直接从单位过户到买房人名下,合同主体不同。协议有效。不能。建议卖房者反悔,属于毁约,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卖房人协助过户,但过户前需要按照房管部门政策,补齐房屋差价。
2015-06-20 08:31
来自北京市

metalsnail

您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处理
2015-06-20 08:14
来自北京市
第11- 15 条,共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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