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今年3月份和开发商协议买了一个商品房,当时说建筑面积是85方,而当时的商品房才刚开始建,开发商也没有拿到预售许可,所以我们当时付了首付的3成,而剩下的首付尾款,说好是在6月份签合同时付,但是上个月,我们接到经纪的电话,说我们的房子现在的建筑面积比当时说的85方要多出5方左右,开发商就让我们补回这5方的价钱,就... 展开
律师,你好。我是今年3月份和开发商协议买了一个商品房,当时说建筑面积是85方,而当时的商品房才刚开始建,开发商也没有拿到预售许可,所以我们当时付了首付的3成,而剩下的首付尾款,说好是在6月份签合同时付,但是上个月,我们接到经纪的电话,说我们的房子现在的建筑面积比当时说的85方要多出5方左右,开发商就让我们补回这5方的价钱,就这个问题,现在开发商还通知我们要签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开发商的要求合理吗?如果我不想要这个房子,要退,我们能全额拿回我们的3成首付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