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家庭,共同房子留给女儿只愿写协议书具有法律效益吗
我家是重组家庭,我是我妈妈带来的,爸爸那边有一个哥哥但没有跟他,哥哥已结婚生子,父母结婚后共同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我们三个人住,还完贷款后母亲想将房子留给我,父亲和哥哥都同意,但是现在父亲不愿意去过户,只愿意写一个协议书,表示在他们去世后房子归我,这个协议书具有法律效益吗?应该怎样写?
其他答案
你好,这个是有法律效力的,是属于遗嘱。如果现在过户的话就是买卖或者赠与。但是现在房管部门只认经过公证的遗嘱,所以建议最好去做个公证
2015-06-14 14: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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