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11月13日在新疆伊宁市开发区购买的XX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子,按照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房子应于2014年11月30日交付。但是直到现在仍没有交房子,现在单元楼中的电表未安装,小区的绿化、路面也未完工。而这些都应该是在2014年11月30 日完成的。从2015年开始,本人与开发商不断沟通,但开发商只是提出... 展开
本人于2013年11月13日在新疆伊宁市开发区购买的XX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子,按照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房子应于2014年11月30日交付。但是直到现在仍没有交房子,现在单元楼中的电表未安装,小区的绿化、路面也未完工。而这些都应该是在2014年11月30 日完成的。从2015年开始,本人与开发商不断沟通,但开发商只是提出减免一年物业费,而且这物业费是时间是从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这样的减免不是知道符合法律效益?现在都五月份了,现在物业公司通知可以领取钥匙,这个领取钥匙是否说明房屋已经竣工,但未见到交房时《竣工验收报告》,而且比告知需缴纳6300元左右(包括日计量表初装费1800元,天然气初装费3800元,有线电视初装费300,及装修垃圾处理费220元和可视对讲电费120元)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要是起诉开发商,需要些什么材料,起诉的费用大概要多少?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