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3年11月在西安南3环按揭买了一套房,首付176000元,银行贷款39万。每月还银行2850
我2013年11月在西安南3环按揭买了一套房,首付176000元,银行贷款39万。每月还银行2850元。月供以供了1年,购房合同约定是2014年12月30日交房。延期按房款万分之一赔偿,超60天可退房。超过60天后,多次去要求退房,以多种理由推诿。2015年5月1日,通知我去收房,但必须签一个同意延期交房补偿18个月物业费得...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根据法律和合同的约定,您是可以退房的。但是因为您办理了抵押贷款手续,买卖合同解除后,借款合同并没有解除,你还要偿还银行的借款,所以若要退房退款需要开发商和银行的配合。
2015-05-29 17: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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