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4年购期房一套,首付款及所有费用支出都是我个人的,个人贷款40万,当时未婚,银行抵押贷款,产权共有人,以及现在的产证,都有女友的名字,1年半后,交房,同时和前女友感情破裂,前女友自愿放弃所有产权,并且双方签署了一份协议加以说明。现在的问题是,房产证上一直有她的名字,为了去掉这个名字,伤透了脑筋.找过交易中心,银行... 展开
本人于2004年购期房一套,首付款及所有费用支出都是我个人的,个人贷款40万,当时未婚,银行抵押贷款,产权共有人,以及现在的产证,都有女友的名字,1年半后,交房,同时和前女友感情破裂,前女友自愿放弃所有产权,并且双方签署了一份协议加以说明。现在的问题是,房产证上一直有她的名字,为了去掉这个名字,伤透了脑筋.找过交易中心,银行,抵押,担保公司.最大的问题,交易中心要求还清贷款,再交易,更名.我还有30万的贷款,工薪阶层基本上筹不到这笔钱,还清贷款这条路行不通.我的交房日期是05年12月,5年内如果按照交易处理的话,肯定要产生一笔交易税,数目可观,不是我希望的! 我现在的问题是: 1. 如果按照相关手续,最终银行方面同意贷款协议变更,变更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必须先付清贷款,就可以达到变更产权证的目的? 除了一定要还清贷款这条路,还有没有其他可行的办法,还望指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