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在实际出资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又没有证据表明出资性质的情况下,从社会常理出发,应推定为赠与。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当然,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是借贷行为的,则不能适用上述规定。 展开
如果父母在实际出资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又没有证据表明出资性质的情况下,从社会常理出发,应推定为赠与。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当然,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是借贷行为的,则不能适用上述规定。离婚诉讼中父母仅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什么能证明是借贷而不是赠与呢?实践中,往往以出资协议或者借条来加以证明。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