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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3修正)

chenjungps|2015-05-24 12: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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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转换

您好,就是说房子可以买卖
2015-05-24 12:36
来自北京市

韩国音乐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规定向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由县级以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拆迁人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县级以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制止,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赔偿损失的,房屋拆迁 展开
2015-05-24 13:06
来自北京市

boyqq

这个东西都是百度出来的!很简单!
2015-05-24 12:56
来自北京市

myy2036888

百度一下你就知道了。
2015-05-24 12:43
来自北京市

zhuizhuzhe

下面那位同事说得很对,你可以看哈。
2015-05-24 13: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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