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廉租房事务配租的家庭,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由社区向街道办事处申报。2、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条件的应予以退回。材料其背后,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区廉租住房办公室。3、区廉租住房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区民政部门及申请 展开
1、申请廉租房事务配租的家庭,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由社区向街道办事处申报。2、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条件的应予以退回。材料其背后,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区廉租住房办公室。3、区廉租住房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区民政部门及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实行联审,同时建立住房档案。审核可以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访问邻里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调查。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不再二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廉租住房办公室在《营口日报》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审档。 审档通过的,参加摇号,分配楼号,填写《营口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承租廉租住房审批表》。分配楼号时,要考虑家庭人口与廉租住房户型相对应。对获得分配指标予以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由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地、居住地的社区、街道办事处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4、承租人与廉租住房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申请廉租房要符合《营口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属于低保户,无其他经济来源,并且没有住房的家庭。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