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套省直单位房改房是夫妻共有的,妻子去世,丈夫已办理继承妻子另一半房产的继承公证,并在郑州市房管局办理了新的房产证。请问:1,此套房产还是房改房性质吗?2,如此套房产出售,税费有何规定?个税该如何征收?
其他答案
一、房改房性质无法改变,但只要取得了完全的产权就可以上市交易;二、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1.时间没有超过五年的成套住宅: 营业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原始购房价格)×5% 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个人所得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1% 或者个人所得税=(评估价或市场指导价-原始购房价-合理费用)×20% 这里的合理费用指的是:上次契税、当次营业税、城建税、附加、贷款 展开
2015-05-22 15: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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