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2008】第103号)、《温州市区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的通告》的规定,经社区、街道初审,各区民政局、房管分局联合审核,拟对符合温州市区2011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3027户居民对象(其中591户为2010年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未获准购,经复审合格)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1年11月21日-2011年11月28 展开
根据《温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2008】第103号)、《温州市区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的通告》的规定,经社区、街道初审,各区民政局、房管分局联合审核,拟对符合温州市区2011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3027户居民对象(其中591户为2010年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未获准购,经复审合格)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1年11月21日-2011年11月28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认为下列家庭有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均可以电话或书信方式向以下各单位举报。举报电话:温州市房管局电话:88999107;鹿城区房管分局电话:88169868;瓯海区住建局电话:88509491;龙湾区住建局电话:86968637;经济开发区房产处电话:86995507。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