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屋产权人能否申请经济适用房
其他答案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4月7日公布《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成员死亡后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中:五、申请家庭成员在完成房地产转移登记前死亡的,该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权利不发生继承。申请家庭成员在完成房地产转移登记后死亡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房地产权利人死亡的,其所享有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继承。其中,继承人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不享有经济适用住房居住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