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房子问题,情况如下:爷爷奶奶有一处房子,现户口有4人,奶奶,小姑,小姑女儿,以及本人(孙子)。(爷爷已去世,另爷爷奶奶共有4个子女) 此房还未买产权,最近居委通知可以购买产权了,产生以及几个问题希望得到相关确认。 1、如此房产权只做奶奶一个人或者做其他任何一个人,我是否有居住权,今后房屋买卖是否需要我签字?他们如果不... 展开
上海地区房子问题,情况如下:爷爷奶奶有一处房子,现户口有4人,奶奶,小姑,小姑女儿,以及本人(孙子)。(爷爷已去世,另爷爷奶奶共有4个子女) 此房还未买产权,最近居委通知可以购买产权了,产生以及几个问题希望得到相关确认。 1、如此房产权只做奶奶一个人或者做其他任何一个人,我是否有居住权,今后房屋买卖是否需要我签字?他们如果不通知我,自己把房子卖了,我能得到什么经济赔偿?是否可以追究责任?2、如此房奶奶今后去世,遗嘱留给其他任何一人,我是否还能拥有上述权利?属于爷爷的那部分又如何分配?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