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北京市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系统中查到的相关内容来看,是需要过户的,海淀管理部地址是在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望海楼东侧E座;电话是88028153。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业主转让房产时,应同时办理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手续。办理维修资金过户手续的业主,到住宅所在地的资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办理。 一、需提交的材料 1、买方取得的房屋权属证书; 2、买卖双方签字的同意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 3、买卖双方提交身 展开
您好,在北京市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系统中查到的相关内容来看,是需要过户的,海淀管理部地址是在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望海楼东侧E座;电话是88028153。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业主转让房产时,应同时办理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手续。办理维修资金过户手续的业主,到住宅所在地的资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办理。 一、需提交的材料 1、买方取得的房屋权属证书; 2、买卖双方签字的同意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 3、买卖双方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4、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过户留复印件)。 注:上述材料中如第一项尚未取得,凭后三项也可以办理。买卖双方应同时到场办理过户手续。业主本人不能到场的,代理人应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办理。代理人身份证复份件及授权委托书存管理部一并存档。 单位过户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业务流程 1、经办人收齐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在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的原件上变更业主名称,加盖区县管理部业务专用章。 2、经办人在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房屋产权更正”栏目中做过户业务的操作(修改业主姓名和证件号码),最后将过户文件存档。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