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监督意见和10年前的终审判决在现任院长许广为手里怎么不起作用呢? 展开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监督意见和10年前的终审判决在现任院长许广为手里怎么不起作用呢? 案情:河北日报、河北科技报为从农民身上搜刮血汗钱,利用职务自己给自己登《布贴画》加工假广告,冒充的河北省微型车公司名誉,诈称与辽宁省外贸局联营,勾结诈骗团伙,用与农民订合同手段,骗取了涉及许多县、市数百户农民血汗钱。我103户农民损失惨重。一审法院5次判报社赔偿,报社用个别人以权压法,八年执行不成。八年后1999年石家庄市人大调案亲自二次复查对本案提出决定监督意见(维持原判)。随后石家庄中院最后第六次开庭又发的(1999)石经再终字第48号终审判决内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判处并无不当,维持原判》。正在执行中,现任院长许广为与报社董事长郭金平搞官官相护,权权交易,三天发两份裁定终审判决又不让执行了,人大监督也靠边站。18年以来的一二审发的六次判决全部被许广为撤销作废了。但没提市人大的监督意见还有没有用,如果有用,许广为就是枉法裁定,应无效。如市人大决定的监督意见也被许广为给作废了,就不符合下级服从上级的法制,现任院长许广为有权撤销市人大决定的监督意见吗?请求答复。 河北正定北白店村103户代表 白志斌 张大咀 张全发 2011.8.8 15097396483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