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房屋买卖中不平等条约吗
在2004年购了一套亲戚家房屋,当时价格是1200元/平方,现在可值2000元/平方。共102.79个平方。总价格大概是123348。当时只付了6万元订金,剩下钱分别是2007年,2008,2009,2010年8月才付清所有房款,共付了他13万元整。当时因为没有付清房款,所以未能办理房产证,现在付完了,要求办理房产证,卖方提... 展开
在2004年购了一套亲戚家房屋,当时价格是1200元/平方,现在可值2000元/平方。共102.79个平方。总价格大概是123348。当时只付了6万元订金,剩下钱分别是2007年,2008,2009,2010年8月才付清所有房款,共付了他13万元整。当时因为没有付清房款,所以未能办理房产证,现在付完了,要求办理房产证,卖方提出两点要求:1、房产过户所有花费全由给。去问了一下,大概要2万多。2、以后若房屋拆迁,他只赔一套与原面积相等房屋。不得多要。 请大家帮分析下:这房产证办不办?还有他第2条是属于不平等条约吗? 收起
青青草尖|2015-05-18 10:38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