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子出租给北京旺福家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由于疏忽签合未看,签订后该公司不付房款给房主怎么办?
其他答案
您仔细看一下您的合同,看一下各个周期的付款日期,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如果金额较大出租方完全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
2015-05-18 13: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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