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购房时为讨女友欢心,产权证用了女友的名字。婚后七年分道扬镳,请问房子归谁?为啥呢?
其他答案
结婚前购买的房产,严格地说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就是谁所有,但买房子的钱是你出的,考虑到这种情况,如果您还留有购房发票,那法院会酌情判分的!
2015-05-18 17: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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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理说房本是谁的就是谁的,你可以先和女友商议,如果商议不成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如果买房时钱是你出的,而且你还保留着购房发票,法院会多判给你一些。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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