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方逾期交房赔付问题
律师您好:我于2011年在**家园买了房子,至今楼房未达竣工标准,没有交房,严重逾期,合同规定每天按房款的万分之一赔付,合同中交付期限是2013年12月31以前,应赔付16983元,逾期赔付只给房款万分之一的百分之三十,为什么不按合同规定执行,这不是知法犯法吗?我请您主持公道,并请求律师费用从赔付款项中扣除。
其他答案
您好,很抱歉没有及时回复,根据合同是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违约金,房屋买卖合同一大部分都是格式条款,现在开发商利用格式合同规避自己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上述行为构成违约,您可以视情况诉讼挽回损失。
2015-05-18 10: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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