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根据上述规定,你的房屋为抵押物(即担保财产),在担保期间,房屋即拆迁(即将被征收),此时,担保物权人(即享有抵押权的银行)可以就你所获得的补偿金优先受偿;当然如果银行的债权还没到期,你可以将获 展开
2015-05-17 19: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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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征收补偿条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条例》是规范政府征收和补偿行为的,调整的是行政机关(政府)与被征收人之间的关系,不涉及第三人对拟征收的房屋享有担保物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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