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我是芝罘区户口,去年离婚了,一直是租的房子,请问我这样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如果可以,怎样的一个程序,都需要那些材料,上哪办?
其他答案
好评率:0%烟台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是:1)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的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属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3)申请人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4256元,高于3840元(不含);4)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须年满35周岁(含);5)申请家庭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也从未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其中,无房户,是指从无自有产权住房并未承租公有住 展开
2015-05-17 13:09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