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押金租房未到期二房东不准再住 ,应该采取什么措施?二房东违反什么法规? 谢谢大家帮忙6求援助!!
1.入住没有与二房东签订合同,只有二房东写给我的房屋租金收据注明详细日期1.1-3.302.租房时未收我押金3.现在我不想住了,已提前一月与二房东打好招呼,现在二房东又要与我签合同,我同意补一份,但是看过后发现是不平等条约(二房东手写自拟稿),什么钥匙搬走前3天要交付,水电费提前五天交付,不交付按1.5元天计算等等4.我不签...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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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二房东还是房东你得搞清楚,如果是二房东出租给你,房东发现来干涉,就算你签了合同也没用。如果在没有房东干涉的情况下,你的房屋租金收据就可作为你们之间的协议,另外补签合同是没有必要的,二房东自己知道理亏而已。再次强调,如果是房东,你可以到时间在搬,如果不是房东,那你要担心房东会不会出面干涉。 展开
2015-05-16 15: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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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你现在可以拿一份你认为合适的合同跟房东补签到租金收据的时间,如果二房东有问题或不不同意,你可以提出租金收据是证据,就算110来你也不会理亏之类的话,让他知难而退。如果是二房东打算找借口让你搬走的话,同样租金收据是证据。“先礼后兵”吧!不过建议你以后最好直接找房东租房,你这样的事,房东如果插手,二房东跑了,你找谁都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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